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和相关要求,经学院研究决定,2017级毕业生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工作安排如下:1、第一次答辩安排在5月17日-5月21日进行,第二次答辩安排在5月22日-5月23日进行。具体答辩时间和地点由答辩组长确定。2、按照《关于学生毕业论文(设计)学术规范的检测及处理办法(试行)》的要求,文字复制比在30%以下(含30%)的学生(A 类),视为通过检测,学生按指导教师的意见进行修改后参加答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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